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南今生置业有限公司
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秀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方寸空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东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海南秀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方寸空间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款项欠款830241.6元及利息(其中以761054.8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5日开始计算利息,以69186.8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5日开始计算利息,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102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海南秀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13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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