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赔偿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华泰特阀有限公司 精工阀门有限公司 河南龙马电器有限公司 河南幸和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行政赔偿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河南龙马电器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待本裁定生效后退还原告河南龙马电器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5-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