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三永薄膜有限公司
青岛大信英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青岛三永薄膜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5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名下鲁B×××××号通用别克车一辆。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8-28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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