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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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家多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家多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装修费用2280元、房租损失45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5元、公告费8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47元,剩余908元由被告负担,于上述付款时间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