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投亿星红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双良锅炉容器有限公司
中投亿星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辛集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中投亿星红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双良锅炉容器有限公司合同报酬1679085.5元及滞纳金(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7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91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5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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