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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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贵州省黔投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百达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百达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省黔投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372508.83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车辆)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房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若要续封,需于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十五天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否则,原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