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中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303执保283号

四川中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中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南充友豪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四川中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南充友豪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本院于1.2020年8月25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南充友豪管理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尾号为8031账户的存款以1100000.00元为限作冻结处理,实际冻结261838.89元,冻结期限为1年,即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月日止。2.2020年8月26日查封了南充友豪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飞利浦,规格型号:Ingenia1.5T)及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飞利浦,规格型号:UNIQFD20)查封期限为三年,即2020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月日止此查封系活查封,上述设备交与南充友豪管理有限公司保管和使用。本案现已保全完毕,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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