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镇江御江南精品酒店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镇江御江南精品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报酬27308元及利息损失(以27308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2元,减半收取241元,鉴定费5000元,共计5241元,由被告镇江御江南精品酒店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御江南酒店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负担的5241元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28
发布日期 2020-09-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