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方坝子建材有限公司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 贵州石中玉投资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冻结被告***、***、贵州石中玉投资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大方坝子建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310万元或解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下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