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义贵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罗兵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遵义贵遵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物业服务费2117.00元。

申请费16.00元,由被申请人罗兵承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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