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常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宏电贸易有限公司
远洋线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湖南常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付湖南宏电贸易有限公司货款523054元;

二、湖南常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付湖南宏电贸易有限公司利息损失3726.47元(该利息损失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以36749.7元货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6月1日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4日;第二部分以36749.7元货款+3%质保金=40833元货款为基数,按照相同利率标准,自2018年11月25日计算至2019年12月26日;此后的利息应以40833元为基数,按照相同利率标准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湖南宏电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813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407元,由被告湖南常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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