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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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84863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车辆)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房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若要续封,需于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十五天前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否则,原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