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界东能置业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中心支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湖南东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张家界东能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在张家界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整理垫资款66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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