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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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通世厨旺食品有限公司 南通瞬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海门市火炬食品有限公司 温州市多味坊食品有限公司 历城区旺厨水产店 上海瑞轩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历城区旺厨水产店、被告南通世厨旺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上海瑞轩食品有限公司第622278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历城区旺厨水产店赔偿原告上海瑞轩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00元。 三、被告南通世厨旺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瑞轩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30000元。 四、被告***对被告南通世厨旺食品有限公司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二、三、四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五、驳回原告上海瑞轩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上海瑞轩食品有限公司负担300元,被告历城区旺厨水产店负担50元,被告南通世厨旺食品有限公司负担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65)。 |
| 裁判日期 | 2020-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