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闽东丛贸船舶实业有限公司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厦门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1792元,由原告福安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