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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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新02民初1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6,000元(***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86,000元(***已预交),均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8-13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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