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莱阳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82民初551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莱阳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振城,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弘盛地产有限公司莱阳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吕波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

法官助理李小燕

书记员黄琳

裁判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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