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海县舒丰电器商行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遵义市大地和电气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勇创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宁海县舒丰电器商行对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为票据款50万元。

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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