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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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梅河口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梅河口市宏宇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2018)吉0581民初266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鲁一新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7,835元,退还鲁一新;上诉人梅河口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67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