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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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停止支付)、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江西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6700元; 二、以上冻结、扣划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江西辉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等价值的财产。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