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宁夏云丰宏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保656号 银川创世锦城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银川创世锦城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云丰宏源科技有限公司、李道艳、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白云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宁0104执保656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冻结被申请人宁夏云丰宏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34281.56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关于申请人银川创世锦城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云丰宏源科技有限公司、李道艳、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白云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宁0104执保656号执行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