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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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国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20)晋0302民初236号民事判决; ***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二十日内搬离位于阳泉市××区的住宅区排房XXX号三间房屋; 阳泉市国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搬迁等费用50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阳泉市国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