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泉市国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2020)晋0302民初236号民事判决;

***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二十日内搬离位于阳泉市××区的住宅区排房XXX号三间房屋;

阳泉市国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搬迁等费用500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阳泉市国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2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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