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分公司 营口万沣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营口万沣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内,共同赔偿原告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分公司路产损失4,600元。逾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执行。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营口万沣物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