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捷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预缴的受理费5472.50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0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