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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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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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车辆,车牌号为:鲁Q×××××、鲁Q×××××、鲁Q×××××、鲁Q×××××、鲁Q×××××、鲁Q×××××及在***名下的鲁Q×××××号汽车一辆。 二、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蓝澳印务包装有限公司及被申请人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一宗。 三、将被申请人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在山东鲁泰鞋业有限公司的债权暂停支付。期限为一年。 四、查封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车辆,车牌号为:鲁Q×××××、鲁Q×××××。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5-24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