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郓城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圣润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山东圣润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342855.98元予以冻结12个月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2234元,由申请人山东郓城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