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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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沂供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临沂鑫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续行冻结临沂供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16×××27的银行存款25万元; 二、冻结的期限为1年。 需要再次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