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海建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锐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洛阳锐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二、解除对被告中海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1万元人民币的冻结。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450元,保全费4070元,共计9520元,由原告洛阳锐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9-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