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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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宁合泰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告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案告知书 (2020)桂0108执保821号 阮伟东、南宁合泰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沛懋: 关于申请人阮伟东与被申请人南宁合泰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沛懋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9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19)桂0108民初327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解除被申请人李沛懋(公民身份证452)与案外人邓家雪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5号不动产权的查封。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桂0108民初327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