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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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6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及案件受理费负担; 二、撤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6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4916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1-15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