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祎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6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及案件受理费负担;

二、撤销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6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4916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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