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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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开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 |
法院 | 封开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开县支行卡号为625**********599的信用卡透支本息、违约金、手续费共计1984.02元(其中透支本金1654.88元、利息177.80元、违约金86.58元、手续费64.76元,2020年6月20日之后按合约及章程约定计算至全部款项还请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