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项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项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1681执1049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性,****年*月*日生,汉族,住***。 ***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344.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且申请执行人出具了结案证明。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1681民初453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宁道清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韩永浩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