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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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苏0412执恢162号 申请执行人管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潘昱,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管俊与被执行人潘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院作出的(2017)苏0412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 建 审判员 何家亮 审判员 戴 超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 包俊杰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