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苏0412执恢162号

申请执行人管俊,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被执行人潘昱,女,汉族,****年**月**日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管俊与被执行人潘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本院作出的(2017)苏0412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陈 建

审判员 何家亮

审判员 戴 超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 包俊杰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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