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722民初1047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7日立案。2020年4月2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诉讼费192元,减半收取96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侯书宇

审判员严亮

人民陪审员杨振宇

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

法官助理程云江

书记员霍学聪

裁判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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