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其他民事决定书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东方威尼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类型 决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

(2020)浙01司惩3号

被罚款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罚款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2020)浙01民终1831-1841号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等、原审被告杭州东方威尼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11件系列案件中,查明***与***主导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决定如下:

一、对***罚款10000元;

二、对***罚款10000元。

以上款项限于2020年8月23日前交纳。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