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露易莎调味品有限公司 山东鑫泉纸业有限公司 聊城联创润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鑫泉纸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阳国用(2011)第113号、114号、1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土地使用权。续行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鑫泉纸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阳谷房权证阳谷字第××号、00××16号、00××17号房产证载明的房产。续行期限为三年。 三、被执行人山东鑫泉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