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郓城县建筑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郓城县建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郓城支行(账号:37×××55)的存款113万元及查封被申请人郓城县建筑公司位于郓城县产(产权证号:04××43)。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鑫国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4-22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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