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武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81民初25号

原告: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赟,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令东,该公司执行董事。

原告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原告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陈海龙

审判员田艳英

人民陪审员申万斌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魏丽萍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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