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03民初601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住***。 负责人:温涛,职位: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马少华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袁丽平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