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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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560,000.00元,并从2020年5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00.00元(已按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人民币3,320.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