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弥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支行借款本金99813.38元及截止2020年4月21日止的利息6174.58元、罚息9859.22元、复利609.49元,本息合计116456.67元,并承担借款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罚息、复利。(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 二、由被告***、***支付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弥渡县支行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限期同上)。 三、由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90元,减半收取1345元,由被告***、***、***、***负担(限期同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