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吉之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金建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佛山市金建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撤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19)皖1302民初8031号民事判决; 三、准许佛山市金建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一审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94元,减半收取97元,由佛山市金建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5元,减半收取233元,由佛山市金建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8-30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