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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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0403执恢209号 姚连喜、方志勇: 姚连喜与方志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81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8160元,执行费已收取。本院已于2020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姚连喜。至此,姚连喜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田民一初字第0163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