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苏0812民初6025号之一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住***。

负责人:***明,职务行长。

被告: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辉。

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与被告上海胶带橡胶(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胶带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5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因案情需要转为普通程序,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2019-9-24
发布日期 2019-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