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告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案告知书 (2020)桂0108执保702号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莫记聪、廖品云: 关于申请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莫记聪、廖品云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20)桂0108民初3768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9月4日冻结被申请人莫记聪、廖品云名下的银行存款206470元(信用社3663、农行622、邮政6217、建行622、工行2103、桂行6232、信用社36631,实际冻结301.45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9月4日止。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108民初3768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