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告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结案告知书

(2020)桂0108执保827号

葛小舟、蒋石强:

关于申请人葛小舟与被申请人蒋石强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20)桂0108民初4269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查封被申请人蒋石强(公民身份证450)名下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39号绿地国际花都2号楼2单元十二层1203号不动产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0日止。

申请人申请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108民初4269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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