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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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2019)渝0156刑初145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本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在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若期满未提出异议,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