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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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撤除其修建的紧挨其位于重庆市潼南区XX镇XX村6组117号房屋右侧(以房屋朝向为准)墙体的鸡鸭舍一间。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