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华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顺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芜湖华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582万元的范围内进行保全。 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