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宁陕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宁陕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923民初446号

原告:***,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身份证号码:612XXXX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能发,宁陕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19XX年X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身份证号码:612XXXXXXXXXXXXXXX。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交缓交、免交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魏富军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杨珊珊

书记员冯雪梅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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